【信息發布時間:2026-04-03閱讀次數:】 【我要打印】 【關閉】
近日,省數據局印發了修訂后的《江蘇省網上中介服務超市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并明確將于2026年4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4月11日。
通過學習新辦法,我們對其變化與特點有以下認識:
一、管理體制更健全。 新《辦法》進一步厘清職責分工,明確省、市兩級政務服務管理部門職責,強化信用信息共享與應用,推動形成更為高效的協同監管格局。
二、交易規則更完善。 在延續“一地入駐、全省通行”的便捷模式基礎上,新《辦法》細化了交易行為規范,增設了中介服務機構回避情形,明確了無故取消采購或毀約的違約責任,促進交易公平有序。
三、信用監管更有力。 新《辦法》優化了綜合評價與異議復核流程,確保評價公開透明。同時,針對提供虛假材料、串通舞弊等八類嚴重違規行為,即刻清退,且2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入駐,懲戒力度進一步強化。
四、數字化建設更智能。 新《辦法》新增數字化建設專章,要求平臺全面接入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鼓勵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創新智能問答、智能競價等服務模式,并強化數據安全保護。
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作為蘇州市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平臺運營單位,將認真按照省、市主管部門的部署,結合工作實際,積極加強與相關監管部門的工作對接,及時做好平臺功能的優化提升和服務增效,全面推進新《辦法》有關工作要求的落地見效,努力為我市網上中介超市平臺的項目業主和中介服務機構提供更為良好的中介服務交易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