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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強政府綠色采購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級預算單位,各縣級市(區)財政局,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為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工作要求,進一步推動綠色發展,現就加強我市政府綠色采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政府綠色采購工作
( 一)全面踐行綠色采購理念。實施政府綠色采購是政府采購貫徹新發展理念、助力實現“雙碳” 目標的有效舉措。采購人要在政府采購領域全面踐行綠色采購理念,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綜合考慮節能環保、低碳、循環再生等綠色因素,帶頭采購綠色產品和服務,確保政府綠色采購政策落實到位。
( 二)夯實綠色采購主體責任。采購人是落實綠色采購的第 一責任人,要增強執行綠色采購政策的自覺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政府綠色采購力度。要將政府綠色采購嵌入單位政府采購內部控制制度,在采購需求論證、采購文件編制、履約驗收等關鍵環節明確綠色低碳要求,充分體現政府綠色采購的導向作用。
( 三)加強政府采購需求管理。采購人要按照《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財庫〔2021 〕22號)規范開展采購需求管理, 通過確定供應商資格條件、設定評審規則等,落實政府采購支持 綠色發展政策功能。在貨物類采購項目需求中,要綜合考慮節能 環保、節水、循環再生、低碳、有機等因素,參考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團體標準,在采購需求中提出相關綠色采購要求,采 信綠色產品認證結果;在物業、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務類采購項目 需求中,要強化綠色低碳管理目標和服務要求,促進綠色產品和服務的推廣應用。
二、嚴格落實政府綠色采購各項要求
( 一)嚴格落實節能環保產品采購政策。采購人要嚴格執行 節能環保產品優先采購和強制采購制度,凡擬采購的產品屬于節能環保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以下簡稱“品目清單”)范圍的,采購人及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依據國家確定的認證機構出具的、處于有效期之內的節能產品或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對獲得證書的產品實施優先采購或強制采購。品目清單按照《關于印發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 〕18號)、《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9號)執行。國家對品目清單進行調整的,按照最新調整的品目清單執行。
( 二)嚴格執行綠色采購需求標準。采購人要嚴格執行國家出臺的《商品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快遞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財辦庫〔2020〕123號)、《綠色數據中心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財庫〔2023 〕7號)等需求標準,依據相關需求標準確定采購需求,在采購文件和采購合同中載明具體需求、履約驗收條款和違約責任,促進綠色包裝、綠色運輸和綠色數據中心在政府采購領域的應用。
( 三)其他要求。采購人應在綠色建材產品應用、新能源車船采購、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產品使用等方面加大推廣力度,落實綠色采購政策要求。
三、加強政府綠色采購監督管理
各市級主管預算單位要完善本部門政府采購內控制度,督促所屬預算單位做好政府綠色采購工作。各縣(區)財政部門要將政府綠色采購政策執行情況納入集中采購機構年度考核、社會代理機構監督評價范圍。
蘇州市財政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