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發布時間:2026-04-08閱讀次數:】 【我要打印】 【關閉】
承租方資格條件:
1、承租方為自然人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
2、承租方須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或籌資能力,無任何不良記錄和債務糾紛;
3、承租方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自覺接受出租方及其他管理部門的監督和管理;
4、承租方如是法人單位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制度;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不接受集團公司中母公司與子公司的同時報名;
6、相關法律規定的其它條件。
報名注意事項:
1、公告期內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6:00可預約現場看樣時間,請至少提前半天預約。看樣聯系人: 周女士 聯系電話: 0512-65837880 。
2、報名程序:
·線下報名:意向承租方可在公告期內至項目所屬管理地塊 蘇州市姑蘇區閶胥路483號7號樓物業 辦理報名手續并繳納保證金,受理時間: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節假日。
3、辦理報名登記請準備以下材料:
·企業或其他組織: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受托人身份證、賬戶信息等。
·自然人:身份證、賬戶信息(銀行卡)等。
4、項目成交后,將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報名。
1、保證金處置方式:成為最終承租方的保證金轉為租房保證金(押金)或首期租金;未成為最終承租方的待公開招租綜合評定后一次性全額返還。 2、至本公告掛牌期滿,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按照公示底價直接成交,產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出租方通過綜合評定方式(評分指標體系可在公告期間聯系出租方進行查看)確定最終承租方和租賃價。 3、由出租方自行組織成交的項目,出租方應及時向交易中心反饋成交結果,原則上于次一工作日內發布成交公示。成交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4、成交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成交方(承租方)須及時與出租方簽訂《資產租賃合同》,承租方還應將租金(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按約定時間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 5、為保護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在此作出特別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納保證金且通過資格確認,即獲得交易資格,視為對如下內容作出承諾,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出租方可扣除該意向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用于彌補出租方必要損失,保證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償: (1)意向承租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或其他情形,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 (2)各意向承租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侵害出租方合法權益的; (3)獲得交易資格的意向承租方均未作出有效報價的; (4)意向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或相關規定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 (5)被確定為承租方后,在公告約定時間內拒絕與出租方簽訂《資產租賃合同》的。 6、本公告僅為本次項目的簡要說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承租決定之前,應首先仔細閱讀本公告內容以及出租方提供的其他資料(資產權屬證明和租賃合同模版等材料可在公告期間內聯系看樣聯系人員查閱),并在本項目公告期間實地踏勘,充分了解資產狀況。 7、以上情況說明僅供參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項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意向承租方交納保證金參與資產招租競拍,表明已充分考慮未知和瑕疵風險因素和其他綜合因素,愿意按照資產當前實際狀況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