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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港張家港港區東沙作業區張家港海進江LNG接收站項目(蘇州LNG儲備中心)配套碼頭工程EPC總承包LNGMT-EPC標段
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蘇州港張家港港區東沙作業區張家港海進江LNG接收站項目(蘇州LNG儲備中心)配套碼頭工程已由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張家港海進江LNG接收站項目(蘇州LNG儲備中心)核準的批復》(蘇發改能源發〔2023〕739號)批準建設,初步設計已由江蘇省交通運輸廳以蘇交建許字〔2024〕00167號準予。建設單位為江蘇華鑫永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設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江蘇華鑫永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委托江蘇交通工程投資咨詢有限公司(招標代理)對蘇州港張家港港區東沙作業區張家港海進江LNG接收站項目(蘇州LNG儲備中心)配套碼頭工程EPC總承包LNGMT-EPC標段進行公開招標,并進行資格后審。
本工程位于蘇州港張家港港區東沙作業區,建設2個LNG泊位,泊位總長度606米,設計年通過能力332萬噸。本工程碼頭采用蝶式布置型式,主要包括(不限于)2個工作平臺、4個系靠船墩、8個系纜墩、2座集液池平臺、5座補償平臺、1座消防泵房及變配電間平臺、1座碼頭聯橋、1座接岸引橋及鋼聯橋、2座初期雨水收集池等相應的配套設施。
本次招標為LNGMT-EPC標段,招標范圍為張家港海進江LNG接收站項目1#、2#泊位LNG接卸碼頭及相應配套設施的EPC(設計、采購、施工)工程總承包,包括1#、2#泊位LNG接卸碼頭及相應配套設施的施工圖設計(含主管部門審查)、采購、施工和建設期間的項目管理,辦理質量檢測、報批報建、驗收等工作。
本次工程1#泊位僅實施水工建筑物(橡膠護舷、導助航工程燈樁全部實施),1#泊位設備(包括快速脫纜鉤、激光靠泊系統設備(防爆大型顯示屏、防爆型激光傳感器)、岸船專用連接系統設備(控制主機、防爆手動電纜盤、防爆手動光纜盤)等)僅做預留預埋,2#泊位設備全部實施,請投標人在投標報價中綜合考慮。
發包人提供工程地質詳細勘察報告,供承包人作為設計參考依據。若承包人認為勘察報告無法滿足設計深度要求,可自行補充工程地質詳細勘察工作,但相關費用己包含在合同總價中。
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含澄清答疑及相關附件)、初步設計文件及工程量清單等。
總工期:20個月(自EPC合同簽訂開始起至交工驗收完成日期止),缺陷責任期24個月。
(1)合同簽訂后,60個日歷天內提交施工圖報批稿;
(2)計劃施工工期:18個月,實際開工日期以發包人書面通知為準。
(1)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指聯合體牽頭人和聯合體成員)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有效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信息及企業基本賬戶信息已成功備案(在投標報表表1中顯示)。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截止投標文件遞交時間當日,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指聯合體牽頭人和聯合體成員)在江蘇交通招投標信息管理系統中信用等級被評為C級或以上級別;注:若采用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的信用等級、信用等級評定分值按聯合體各方中較低的單位確定;若獨立投標的,其信用等級、信用等級評定分值按照設計類來確定。
(4)截止投標文件遞交時間當日,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指聯合體牽頭人和聯合體成員)未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5)截止投標文件遞交時間當日,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指聯合體牽頭人和聯合體成員)未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設計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水運行業設計甲級資質;
(2)勘察資質:具備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
(3)施工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以上)資質,并具有省、部級及以上相關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獨立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上述(1)(2)(3)資質。若投標人不同時具備上述資質,則須采用聯合體形式投標,且聯合體牽頭人應為設計單位須具備上述(1)資質。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若采用聯合體形式進行投標,同時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所有成員數量不得超過3個;
(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參加本項目投標,否則,相關投標文件均視為無效;
(3)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牽頭人要對本項目全部工作負責(包括聯合體成員承擔的工作);聯合體成員根據聯合體協議書并按照國家相關部委要求,承擔相應的工作;
(4)聯合體各方應分別按照本招標文件的要求,填寫生成《投標報表》,并由聯合體牽頭人負責對聯合體各成員的資料進行統一匯總后一并提交給招標人;聯合體牽頭人所提交的投標文件應認為已代表了聯合體各成員的真實情況;
(5)盡管委任了聯合體牽頭人,但聯合體各成員在投標、簽約與履行合同過程中,仍負有連帶的和各自的法律責任。
注:本招標文件中“聯合體所有成員”指聯合體中的牽頭人和非牽頭人,而“聯合體成員”僅指聯合體中的非牽頭人。
投標人2016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以投標報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工驗收時間為準)同時具有以下業績:
①設計:5萬噸級及以上LNG碼頭(或石化碼頭)工程的設計業績(初步設計或施工圖設計)或EPC總承包業績(此處EPC總承包業績指獨立EPC業績或EPC聯合體中承擔主體設計的業績);
②施工:5萬噸級及以上已交工(或竣工)驗收通過的LNG碼頭(或石化碼頭)工程施工業績或EPC總承包業績(此處EPC總承包業績指獨立EPC業績或EPC聯合體中承擔主體施工的業績)。
獨立投標人須同時具有上述①和②業績;若采用聯合體形式投標,聯合體牽頭人(設計單位)應具有上述①業績,聯合體成員(施工單位)須具備上述②業績。
3.3.1 項目經理須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1)為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正式員工;
(2)具備高級工程師或以上技術職稱;
(3)具有一級建造師資格(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
(4)具有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證)或《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證);
(5)2016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擔任過一項5萬噸級及以上碼頭工程施工項目的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或項目總工)或EPC總承包項目的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或項目總工)。
3.3.2 設計負責人須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1)為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設計單位)正式員工;
(2)具備高級工程師或以上技術職稱;
(3)具有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證書;
(4)2016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擔任過一項LNG碼頭(或石化碼頭)工程的設計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或EPC總承包項目的設計負責人。
3.3.3 施工負責人須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1)為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成員(施工單位)正式員工;
(2)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
(3)具有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證)或《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證);
(4)2016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擔任過一項5萬噸級及以上碼頭工程施工項目的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或項目總工)或EPC總承包項目的施工負責人(或項目副經理或項目總工)。
3.3.4 施工技術負責人須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1)為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成員(施工單位)正式員工;
(2)具有高級工程師或以上技術職稱;
(3)2016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擔任過一項5萬噸級及以上碼頭工程施工項目的技術負責人或EPC總承包項目的施工技術負責人。
3.3.5 HSE負責人須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1)為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或聯合體成員正式員工;
(2)具有工程師或以上技術職稱;
(3)具有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證)或《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證)或《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證)或《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證),且處于有效期內。
3.3.6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1)投標人應根據其投標報價,按照《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每5000萬元施工合同額配備1名的比例為本項目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注:不足5000萬元的至少配備一名,2億元以上的不少于5名,聯合體投標的以各方投入的專職安全員總數算);
(2)擬投入本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須具有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證)或《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證)。
3.3.7 投標文件中須提供上述人員【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HSE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3個月(2025年11月~2026年1月)或以上在本單位連續交納社保的繳費證明【繳費證明內容需含繳費起止時間、繳費單位、繳費人員姓名并由社保機構加蓋繳費證明專用章,社保機構官網上打印件與線下的蓋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繳費單位與投標人名稱一致(投標人下屬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繳納的社保視為本單位)】。
3.3.8 投標人(聯合體牽頭人及聯合體成員)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經理、施工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無在崗項目【提供“任職承諾函”的視為無在崗項目】。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下簡稱“電子交易平臺”,網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進行網員注冊,并領取CA數字證書。
4.2 獲取文件時間詳見招標公告,完成網員注冊后,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明確所投標段,通過網上銀行支付招標文件費用后下載招標文件、圖紙和參考資料。
4.3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0元,圖紙每套售價0元(提供電子版資料),招標人根據對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質、氣象和料場分布、取土場、棄土場位置等資料編制的參考資料每套售價0元,售后不退。平臺費在下載電子招標文件時根據系統提示進行繳納。
5.1 投標文件應為加密的投標文件。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詳見招標公告,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將加密的投標文件上傳,并保存上傳成功后系統自動生成的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即為電子簽收憑證時間。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按規定加密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予以拒收。
5.2 聯合體投標的,投標文件由聯合體牽頭人負責上傳,但牽頭人和成員單位均須填寫生成《投標報表》。
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采用暗標制,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省交通運輸廳門戶網站、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發布。
招標人:江蘇華鑫永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蘇州市張家港市南豐鎮東沙物流園
聯系人:張寅璞
電話:0512-55799969
電子郵箱:505874116@qq.com
招標代理(異議聯系人):江蘇交通工程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蘇州市南環東路1號公共管理中心北樓4樓
電話:0512-67629433轉8010分機
聯系人:金健文、錢含冰、張立新
電子郵箱:szjtsws@126.com
行政監督部門:蘇州市交通運輸局建設管理處
地址:蘇州市桐涇南路298號
電話:0512-68125717
9.1 未在江蘇交通招投標信息管理系統中建立信用檔案的投標人應及時建立信用檔案,方法見登錄區的說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運輸部門招標監督機構(本省單位)或者江蘇省交通運輸廳建設管理處(外省單位)咨詢。
9.2 投標人需要在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備案或更新的內容,請在投標文件遞交之前完成備案或更新。投標人企業備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為3個工作日,投標人制作投標報表時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間的備案信息。投標人應提前做好資料更新,以免影響投標文件的編制。
資格審查資料優先采用“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中直接生成的《投標報表》,并確保與“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中的內容一致。若《投標報表》無法完整體現相關信息數據,投標人應按照《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蘇交規〔2024〕6號)第三十三條規定提供相關網頁截圖作為補充證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圖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圖未能有效證明的,則不予認定。投標人還須保證所提供的網頁截圖與相關系統查詢內容保持一致,否則補充證明材料無效?!锻稑藞蟊怼分械南嚓P信息已能完整體現其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的資格審查條件或評標辦法中相關評分項目的,無需重復提交補充證明材料。
9.3 招標人不統一組織工程現場踏勘和投標預備會,投標人可自行調查,如需招標人協助,請提前通知,招標人可給予必要的協助。
9.4 本項目采用電子投標,投標人不需要提交紙質的投標文件,投標人的投標文件電子版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前上傳至電子交易平臺本項目相應的標段中,投標文件的解密在投標文件上傳截止時間之后進行,投標人必須在投標文件解密截止時間前完成投標文件的解密。
投標文件上傳的截止時間為:2026年3月2日9時30分;
投標文件解密的截止時間為:2026年3月2日10時30分。
招標人定于上述投標文件上傳截止的同一時間在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開標室(地址:蘇州市高新區鄧尉路105號獅山科技館7樓)開標。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按規定加密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予以拒收。
提醒:本項目采用不見面開標,投標人無需到開標現場,投標人必須在投標文件解密截止時間(詳見招標公告)前完成投標文件的遠程解密。投標人應自備電腦設備用于投標文件的上傳與解密,因設備問題造成的上傳或解密失敗招標人概不負責。
9.5 若本標段預約申請人數少于3家,則本標段招標人將重新發布招標公告。
9.6 投標人編制、填報電子投標文件時注意:電子投標文件中涉及工期內容請按招標文件要求填寫,如有備注“日歷天”處無須折算成“日歷天”。
9.7 項目專用本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和管理需要,對《標準施工招標文件》、《水運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文件(2012年版)》進行的補充、完善和修改,投標人應將項目專用本和《標準施工招標文件》、《水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文件(2012年版)》結合閱讀。項目專用本與《標準施工招標文件》、《水運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文件(2012年版)》規定不一致之處,以項目專用本為準。項目專用本未對《標準施工招標文件》、《水運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文件(2012年版)》進行補充、完善和修改的,以《標準施工招標文件》、《水運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文件(2012年版)》為準。
9.8 特別提醒:投標人如以聯合體形式投標,應以聯合體牽頭人預約(聯合體成員單位不得單獨預約,只能在系統中接受聯合體牽頭人的邀請,并確認接受邀請);聯合體牽頭人需在預約截止時間前確定聯合體成員單位并完成聯合體成員單位的副聯,若因投標人自身問題造成預約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招標人概不負責。
注:上述時間均為北京時間。具體事宜請與招標代理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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